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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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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有紧急问题需要讨论和决定,可随时召开。

2.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支部委员会领导和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要对支部党员大会负责,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3.党小组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

4.党课:支部上党课全年一般两次。

发展党员制度

一、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度

1.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3.入党积极分子确认后,应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其培养联系人。

4.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和党支部每半年至少一次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

二、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制度

5.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意见、逐级报批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6.党支部对确定的发展对象须进行政治审核,并形成政治审查综合报告。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制度

7.党支部对发展对象政治审查结束后,上报基层党委同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8.经基层党委初审原则同意后,确定两名具有表决权的党员作为其入党介绍人、预备期的培养联系人。

9.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10.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党费收缴制度

1.党员交纳党费原则上应该按月交纳。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 6 个月。无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2.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数额,由党支部按中组部规定核定。

3.预备党员在上级党委批准后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4.党支部每年将党费收缴情况向全体党员张榜公布一次。党支部换届选举时,应将党费收缴、管理情况向党员大会作出报告,以接收党内监督。 

党支部换届选举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任期一般满 3 年届满,并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一般应提前一至两个月研究换届选举事项。

2.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4.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后,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应及时将选举结果向党委批报,在党委批复之前及整个换届选举过程中,上届委员会仍履行其职责。

5.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任免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并同时任免其委员职务。

党员学习制度

党支部按照学习计划,坚持每月组织不少于 4 个学时的集体学习。

1.党支部根据党员的思想实际和不同时期形式任务对中心工作及目标任务的要求,认真制定党员学习计划,并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2.学习教育注重实施。教育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党性锻炼,强化组织纪律观念。端正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态度,使党员自觉地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全面提高素质。

3.建立党员学习考核制度。做到全年学习有计划,每月学习有安排,所有学习有记录。把对党员的学习教育、管理、监督融为一体,不断提高每个党员接受学习教育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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